招标信息

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横陂粮库2仓、3仓地上笼及固定式环流熏蒸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横陂粮库2仓、3仓地上笼及固定式环流熏蒸设备升级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横陂粮库2仓、3仓地上笼及固定式环流熏蒸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23-0705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6985.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横陂粮库2仓、3仓地上笼及固定式环流熏蒸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56985.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机械

设备

地上笼及固定式环流熏蒸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1.0000(项)

详见第二章

356985.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横陂粮库2仓、3仓地上笼及固定式环流熏蒸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10日至7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A区。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应携带《招标文件领购表》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元/份。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11500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A区。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engyuanec.com/);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琴江粮油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曾先生

联系方式:0753-442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A区

联系方式:0753-220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0753-2209689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0日

招标文件领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