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招标代理投标。
2、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代理。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流域。
2.3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整治5条主、支干河涌长约8公里,建设配套泵站、铺设管网;建设截污管道长约14公里,污水处理站、雨水调蓄池、配套河涌清淤;建设调水管线长约1公里,建设水闸、泵站;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生态系统,配套相应的水生动植物及曝气设备;修复和装饰河涌两岸的现状护栏长约3公里等。项目估算总投资64242.81万元。
2.4招标代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5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准备策划、编制招标方案等相关文件;正确渠道组织发布招标信息、向投标人派售项目文件、协助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协助项目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代表招标人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解释招标文件条款;在有需要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发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会议、编写评标报告、组织定标会议、协助定标、办理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处理项目的相关异议、投诉、协助招标人拟定和签订中标合同,协助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的报告、核准或备案手续;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制作《招标文件汇编》材料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的相关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投标费率上限为:9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估算价为人民币600000.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可靠、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资质要求
4.2.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若营业执照不显示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页面的网页打印件。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3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提供报价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报价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报价单位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疫情期间,报价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报价单位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报价。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engyuan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须于2021年3月16日15时30分~ 16时00分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智富大厦31楼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2021年3月 16日16时00分在上述会场召开开标会议,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与报价文件一致)出席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如在开标会议时不能提供上述文件核查或非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对密封的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封,并按相关程序评标及确定实施单位。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3月15日10:00(具体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邀请书回复函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zhy2715@163.com)予以确认。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智富大厦31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0757-86086281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西路二路10号国融大厦8楼
联 系 人:谢工、白工
电 话:0757-82905071
电 子 邮 件:gzhy27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