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埔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埔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
(1)采购项目编号:GZHY-MZ-2020-1118(F)
(2)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皮卡车)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元
(4)采购需求:
①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②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已成功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到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6日10:00
地点:梅州市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名称:大埔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工
联系地址:大埔县湖寮镇黎家坪侨中路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3-2209689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
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